人社部官网日前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4年4月1日)。上海、江苏、浙江、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居前。湖北、江西、宁夏等地的月及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有所提高。
2024年以来,已有江苏、浙江、河南、湖北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接下来还有哪些省份有望迎来调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按照时间推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广东这5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望在今年迎来调整。其中,除广东外,另外4省份均有望首次突破2000元大关。
浙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档增幅均达9.2%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
●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浙江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已连续18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与上一次相比,浙江的月最低工资三档分别提高了210元、190元、170元,各档增幅均达到9.2%;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提高了2元。
另外,浙江多地也公布了最低工资数——
● 宁波: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226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22元两档。
● 绍兴、嘉兴: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 台州、金华: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2260元、201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提高到22元、20元两档。
● 丽水: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江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执行
近期,《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
一、一类区域2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20元/小时
二、二类区域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7元/小时
三、三类区域17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4元/小时
上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赣江新区各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类别按行政区属地执行。
辽宁自5月1日起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经辽宁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将对辽宁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100元,二档为1900元,三档为17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进行了调整,一档为21元,二档为19元,三档为17元。
值得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环境)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数据显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2690元,为全国最高;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6.4元,排名居首。
截至2024年4月1日,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地区有20个;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20元及以上地区有23个,京津两地依然全国领先
工资低于标准怎么办?
很多人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与自己实际收入关系不大。实际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利于分配结构的调整,对劳动者的利益有着实质性的影响。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之挂钩的劳动者其他待遇水平也会产生相应变动,比如企业在计算员工试用期工资、加班费、医疗期工资、停工停产工资、社保缴纳基数、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方面,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提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投诉;二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三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